先确认是“听说经营困难”“有人提出破产申请”,还是法院已经裁定受理。查询本案法院公告和通知,核对债务人准确名称、案号、受理时间、指定管理人及申报要求。管理人由法院指定,不能只凭陌生联系人发来的收款账户或材料清单办理。
债权申报什么时候、向谁提交?
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向指定管理人申报。具体截止日、提交地点、渠道、模板和注意事项以本案公告及通知为准,不直接照搬其他案件的申报日期。
先把公告中的要求记入企业内部跟进表:谁负责核算、谁准备附件、谁授权提交、是否需要原件核对,以及怎样留存提交凭据。材料不齐时及时向经核验的管理人询问补正要求,不自行把“先发一封邮件”当成已经完成申报。
货款债权资料怎样整理?
申报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、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据;存在连带债权时另作说明。以下为本站整理的准备清单,具体格式、签章、份数及提交方式仍按本案要求办理。
主体与交易证据
| 资料类别 | 准备内容 | 核对重点 |
|---|---|---|
| 债权人与授权 | 企业主体资料、名称变更记录、经办人及委托资料 | 实际债权人、签约卖方和申报人能够对应 |
| 债务人身份 | 合同买方、登记信息、受理公告及案号 | 品牌名、集团公司与被受理企业不能混用 |
| 债权形成 | 合同、订单、付款约定、变更及交易过程说明 | 说明为何产生货款,附件按事件顺序编目 |
| 履约证据 | 发货、收货、签收、验收、发票或服务记录 | 交易项目、数量与金额能够相互对应 |
金额、权利与程序状态
| 资料类别 | 准备内容 | 核对重点 |
|---|---|---|
| 未收款计算 | 原应收、核实到账、已确认调整及剩余金额 | 争议、退款、折让与扣款分别说明,不重复申报 |
| 其他金额主张 | 利息、违约金等的依据和计算说明 | 与本金分列,不直接沿用日常催款台账的总额 |
| 担保与相关责任 | 担保合同、登记凭证、保证及相关权利资料 | 如实说明,不自行把普通货款定为优先债权 |
| 已有法律程序 | 起诉或仲裁、保全、判决裁决、执行及已收款记录 | 告知当前状态,避免遗漏已受偿部分 |
| 后续联系 | 按本案要求准备有效送达、联系及受偿账户资料 | 只经核验的正式渠道提交,留存版本和凭据 |
未到期的债权在受理时视为到期;附利息债权自受理时起停止计息。附条件、附期限和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。把金额组成与依据交专业人员核实,不等客户原付款日或案件最终判决才关注申报。
已经起诉、保全或执行,怎样衔接?
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,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,执行程序应当中止;已经开始尚未终结的有关民事诉讼或仲裁应当中止,管理人接管财产后继续进行。
因此,应将破产受理信息及时交给原办案人员或执业律师,把起诉、保全、执行状态和已收到的款项列入申报资料。不要认为“先冻结了账户”就能绕过破产程序继续单独收款。具体衔接按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程序办理。
错过申报期限怎么办?
立即联系经核验的管理人和执业律师,核对是否仍能补充申报及当前分配状态。法律允许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,但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,相关审查确认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。不要据此延后处理。
提交材料后还要跟进什么?
提交材料、债权审查确认和实际受偿分别记录。管理人需要登记审查申报债权并编制债权表,后续还有核查及法院确认等程序;管理人收到材料不等于全部认可,也不等于欠款已经收回。
本站建议保留提交版本与回执,跟踪补正要求、债权表记载、异议及后续程序安排,及时更新联系人。重整或清算中的受偿条件要看本案债权确认、计划或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,不能给统一清偿比例。
已投保货款同步核对完整签发保单的破产通知、追收配合、债权申报和理赔材料要求。债权申报与保险索赔分别跟进,不把管理人接收材料视为保险责任确认。
本页不适用于境外破产或个人债务;海外买家应核对当地程序,见海外买家破产或失联。
继续了解:清账对账字段表;买卖合同纠纷证据准备;胜诉后执行与回款;什么时候通知保险人。
官方参考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公开全文;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。
关注本页微信二维码,先说明债务人所在地、是否已有法院受理公告、公告截止日和目前资料缺口,提供脱敏后的资料目录,便于整理申报准备。正式申报资料及身份、账户信息通过本案经核验的指定渠道提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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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全文
- 适用范围
- 按本页陈述适用
- 权威边界
- 按实际案件公告和适用规则办理,不给每案固定期限、清偿比例或回款保证。
- 引用定位
- 司法部公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全文,管理人指定和公告、诉讼执行衔接及债权申报审查;https://xzfy.moj.gov.cn/c/2021-01-06/487747.shtml
资料定位
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
- 适用范围
- 按本页陈述适用
- 权威边界
- 查询后回查本案法院公告和通知,本站不提供官方受理或申报系统。
- 引用定位
-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,公开案件、公开公告与管理人信息查询入口;https://pccz.court.gov.cn/
